为执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《2013-2017年环保行动计划》,并进一步弈实乌环保立法基础和标准,2014年1月21日,乌政府批准了关于“研究制度的职能和环境标准 (草案)达成一致”的内阁决议。该文件规定了包括原则、研究方法、评审委员会 、环境标准草案等内容,并同意设置有效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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