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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征集中国生态修复与荒漠化防治典型案例的通知
2021-04-02

前言

今年是上海合作组织(简称上合组织)成立20周年,习近平主席指出,要推动上合组织在新起点上实现更大发展。为丰富上合组织成立20周年环保合作成果,宣传我国生态文明理念,推广生态修复与荒漠化防治成功经验,加强在生态修复与荒漠化防治领域的国际合作,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(中国-上海合作组织环境保护合作中心)将开展“中国生态修复与荒漠化防治典型案例”征集活动。

现诚邀相关单位参加本次征集申报活动,协助推荐本系统、本地区生态修复与荒漠化防治典型案例。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4月15日,欢迎大家积极申报。

当前,荒漠化和土地退化已成为人类面临的共同挑战,受到国际社会的普遍关注。中国高度重视荒漠化防治工作,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,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技术。中国率先在世界范围内实现土地退化“零增长”,荒漠化土地和沙化土地面积“双减少”,得到联合国的高度肯定和赞赏。上合组织、西亚阿拉伯国家普遍面临生态破坏、土地荒漠化和沙化等环境问题,多次提出希望加强与中方合作,学习借鉴中国生态修复与荒漠化防治成功经验。

为丰富上合组织20周年环保合作成果,宣传我国生态文明理念,推广生态修复与荒漠化防治成功经验,加强在生态修复与荒漠化防治领域的国际合作,我中心将开展“中国生态修复与荒漠化防治典型案例”征集活动,诚邀你单位参加本次活动,协助推荐本地区生态修复与荒漠化防治典型案例。具体征集要求如下:

一、征集对象

(一)相关省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;

(二)生态修复与荒漠化防治领域相关研究机构;

(三)参与生态修复与荒漠化防治工作的企业。

二、征集要求

(一)案例应兼具较好的生态效益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,并具有一定的示范价值,适于向国内外公开推广;

(二)案例应主题明确、主旨清晰、层次分明,资料翔实可靠、有数据、有事实,语言生动、图文并茂、富有感染力,突出生态修复与荒漠化防治的实际成效。具体案例推荐和内容编写要求见附件1和附件2。

三、征集流程

(一)请于2021年4月15日前将案例材料(附件1和附件2)加盖公章寄送至我中心,并将电子件发至联系人邮箱(邮件主题栏标注“XXX单位典型案例投稿”)。收件信息如下:

收件人:安娜

电   话:010-82268252

地   址:北京市西城区后英房胡同5号

邮   编:100035

邮   箱:an.na@fecomee.org.cn

(二)我中心将选取优秀案例汇编成集进行出版,并视情在上海合作组织环保信息共享平台和相关国际场合进行推介。

附件1:案例推荐表


中国202104021


附件2:案例编写提纲


一、案例名称

二、案例概况

概述案例背景情况、案例主要做法(政策、技术等)、取得的成效、经验和启示等。(如有英文、俄文案例介绍也请一并提供)。

三、自荐理由

概括性说明案例在治理技术和效果、管理模式、生态、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方面的突出特点、优势和典型性。

四、治理措施

详细介绍案例中的荒漠化类型、成因、防治原理,生态修复技术措施、适用性,以及采用的材料、工程等内容,可用图解和文字结合的方式。

五、治理效益

详细介绍案例实现的生态、经济和社会效益,包括治理后的效果;投资基本构成和总投资费用,主要投入量、治理后的收益;品牌形象与示范效应等。

六、相关证明文件

提供相关证明材料(同时提供封面及盖章页扫描件)、项目审批/核准或备案文件、验收/检测报告等文件的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的电子件和纸质件,并结合实际提供与典型案例有关的照片、新闻报道等材料。


编辑:中国-上海合作组织环境保护合作中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