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欧亚开发银行与AIFC绿色金融中心共同实施哈萨克斯坦“绿色”项目
2021-09-01

资本网8月13日报道,据欧亚开发银行发布消息,2021年8月12日,欧亚开发银行同AIFC绿色金融中心(AIFC Green Finance Centre)签署合作协议,双方将共同推动在哈萨克斯坦实施“绿色”项目和社会项目。

根据协议,AIFC绿色金融中心将协助欧亚开发银行遴选“绿色”项目和社会项目;协助企业准备项目评审所需文件;协助第三方独立机构就项目是否符合“绿色”金融标准出具结论性意见。

欧亚开发银行副行长伊谢诺夫表示,哈萨克斯坦是欧亚开发银行的重要成员,欧亚开发银行与AIFC绿色金融中心签署合作协议,是双方合作取得的重要成果,也是在推动哈萨克斯坦“绿色”发展道路上迈出的重要一步。2020年,欧亚开发银行与阿斯塔纳国际金融中心管委会共同参股设立AIFC绿色金融中心,其宗旨是在哈及中亚国家引入“绿色”金融工具。2020年8月12日,AIFC绿色金融中心组织发行了中亚地区首支“绿色”债券—“达姆”企业发展基金“绿色”债券,发行规模达2亿坚戈。

2019年,欧亚开发银行董事会批准《2020-2024年可再生能源项目融资计划》。2020年,欧亚开发银行为哈国内3个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提供融资,总装机容量达110兆瓦。可再生能源项目在欧亚开发银行能源领域投资中的占比达到67%。在惠誉ESG评级(环境、社会和治理)相关性评分中,欧亚开发银行获得4分(分值范围为1-5分)。

根据欧亚开发银行董事会通过的《2022-2026年发展战略》,欧亚开发银行作为多边开发银行,将积极扩大在“绿色”金融领域的影响力。同时,遵照多边开发银行的政策要求,在实施“绿色”金融发展战略框架内,积极推动发行“绿色”债券,吸引担保资金,提供混合融资,推动创新技术转让,制定相应的监管政策和监管程序。

欧亚开发银行技术援助基金将为哈“绿色”项目和社会项目实施提供资金支持。欧亚开发银行技术援助基金主要用于支持金融机构及其潜在客户,资金来源为欧亚开发银行净利润。这部分资金将用于项目前期支出、贷款贴息、为投资活动提供资金保障。


来源:中国驻哈萨克斯坦使馆经商处